◎沽名釣譽,沽名邀譽
[strive for social recognition;fish for fame and compliments] 以不正當的手法博取名譽
()⒈ 有意做作或用某種手段獵取名譽。
引金張建《高陵縣張公去思碑》:“非若沽名釣譽之徒,內有所不足,急於人聞,而專苛察督責,以祈當世之知。”
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十五回:“現在那一班大善士,我雖然不敢説沒有從根中做起的,然而沽名釣譽的,只怕也不少。”
周而復《上海的早晨》第三部二五:“﹝地主﹞把農民收的糧食都剝削到手里,再拿出一點來發給農民,不過是沽名釣譽,算啥好人?”
故意做作,用手段謀取名聲和贊譽。明.張鳳翼《灌園記.第三出》:「我知道你不過是沽名釣譽,卻不道長他的志氣,滅我的威風。」《紅樓夢.第五六回》:「倘若我只顧了小分,沽名釣譽,那時酒醉賭博、生出事來,我怎么見姨娘?」也作「釣名沽譽」、「沽名吊譽」、「沽名干譽」、「沽名邀譽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