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合禮義而設置的祠廟,邪祠。
⒈ 不合禮義而設置的祠廟,邪祠。
引《宋書·武帝紀下》:“淫祠惑民費財,前典所絶,可并下在所除諸房廟。”宋范鎮《東齋記事》卷三:“﹝陳公弼﹞又知虔州雩都縣,毀淫祠數百區,勒巫覡為良民七十餘家。”清俞正燮《癸巳類稿·非無鬼》:“北有野祭,南或淫祠,是天之下,地之上,皆明鬼者也。”康有為《上清帝第二書》:“并令鄉落淫祠,悉改為孔子廟。”
濫設的祠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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