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大臣奏事,預先寫在削好的木簡上。后因稱向皇帝進言、上書為剡奏。
引揚雄《法言·先知》“奏不剡” 晉李軌注:“不剡奏也。”宋王安石《乞皇帝御正殿復常膳表》之二:“列陳剡奏,尚闕嗣音。”宋洪邁《夷堅乙志·張文規》:“文規雪冤獄,活十人,當得京秩。郡守方希覺以其老生無援,不為剡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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