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干證gānzhèng
[witness] 訴訟雙方的有關證人
二競(指原告被告)干證俱在,即須剖決。——宋·陳襄《州縣提綱·察監系人》
紹興十六年詔:諸鞫獄追到干證人,無罪遣還者,每程給米一升半,錢十五文。——《宋史·刑法志》
⒈ 見“干證”。亦作“干証”。與訟案有關的證人。
引宋陳襄《州縣提綱·察監繫人》:“二競干證俱至,即須剖決。”
《宋史·刑法志二》:“﹝紹興﹞十六年,詔:‘諸鞠獄追到干證人,無罪遣還者,每程給米一升半,錢十五文。’”
元無名氏《神奴兒》第四折:“你看這李阿陳口內詞因,與這狀子上不同,其中必然暗昧著,老夫怎生下斷,中間但得一個干證的來,可也好也。”
《負曝閑談》第二三回:“如此説來,大老爺你倒成了這烏龜的嫡親干証了!”
與訴訟案有關系的證人。《喻世明言.卷一.蔣興哥重會珍珠衫》:「縣主問眾干證口詞,也有說打倒的,也有說推跌的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