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官員衣服上所繡作為等差標志用的水藻及火焰形圖紋。
引《書·益稷》:“宗彝、藻、火、粉米、黼黻、絺繡,以五采彰施于五色,作服。”
孔傳:“藻,水草有文者。火為火字。”
孔穎達疏引鄭玄曰:“宗彝也,藻也,火也,粉米也,黼也,黻也,此六者紩以為綉,施于裳也。”
唐韓愈李正封《晚秋郾城夜會聯(lián)句》:“命衣備藻火,賜樂兼拊搏。”
宋莊季裕《雞肋編》卷上:“﹝米芾﹞有好潔之癖,任太常博士,奉祠太廟,乃洗去祭服藻火,而坐是被黜。”
清鄭任鑰《春蠶詞》:“不辭小婦閨中苦,愿作山龍藻火裳。”
⒉ 借指官服。
引宋葉適《題賈儼不忘室》詩:“子質(zhì)復粹美,藻火兼佩珂。”
康有為《故四品卿銜軍機章京參預(yù)新政刑部主事劉君光第》詩:“改元設(shè)參謀,明堂燦藻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