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宋初將上供、和買、夏稅綢絹改為折價輸錢,稱為折帛。
⒈ 南宋初將上供、和買、夏稅綢絹改為折價輸錢,稱為折帛。參閱《宋史·食貨志上三》。
引宋葉適《上孝宗皇帝札子》:“自漕司造船、督府犒軍而酒價十倍,和買、折帛行而民有二賦。”宋洪邁《容齋續筆·宋齊丘》:“所謂和買、折帛,尤為名不正而斂最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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