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合并”。
結合到一起。
猶聚會。
⒈ 見“合并”。亦作“合併”。
⒉ 結合到一起。
引《莊子·則陽》:“丘山積卑而為高,江河合水而為大,大人合并而為公。”
《元典章·戶部三·分析》:“欽奉圣旨條畫,壬子年合併抄上戶計自愿析居各另者,聽從民便。”
清曾國藩《母弟溫甫哀詞》:“兩逆黨者,合併為一。”
郭沫若《洪波曲》第八章五:“第四隊的隊長是徐梓,是派到第八戰區的,經過河南向西安一帶活動。后來似乎和抗劇第三隊合并了。”
⒊ 猶聚會。
引漢王粲《雜詩》:“人欲天不違,何懼不合并。”
唐韓愈《與孟東野書》:“各以事牽,不可合并。”
清顧炎武《贈人》詩:“同在天地間,合并安可得。”
由分散而聚合在一起。《文選.王粲.雜詩》:「人欲不可違,何懼不合并。」唐.韓愈〈與孟東野書〉:「各以事牽,不可合并。」也作「合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