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相待如賓
[respect each other like guests] 見“相敬如賓”
與妻相見,皆正衣冠,相待如賓。——《晉書·何曾傳》
⒈ 相處如待賓客。形容夫妻互相尊敬。
引《左傳·僖公三十三年》:“初, 臼季使,過冀,見冀缺耨,其妻饁之,敬,相待如賓。”
亦作“相敬如賓”、“相莊如賓”。 《后漢書·逸民傳·龐公》:“居峴山之南,未嘗入城府。夫妻相敬如賓。”
宋葉適《黃端明謚簡肅議》:“其孝友篤至,夫婦相敬如賓。”
清余懷《板橋雜記·麗品》:“茍兒心之所好,雖相莊如賓,性與之洽也。”
張天民《戰士通過雷區》:“兩個人也算得是齊眉舉案、相敬如賓,但局長‘無情’的毛病也克服得不善。”
夫妻間相處融洽,互相尊敬如待賓客。《左傳.僖公三十三年》:「初,臼季使過冀,見冀缺耨,其妻馌之,敬,相待如賓。」《晉書.卷三三.何曾傳》:「年老之后,與妻相見,皆正衣冠,相待如賓。」也作「相敬如賓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