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即厘稅。
引郭沫若《中國史稿》第五編第一章第三節:“1853年刑部侍郎雷以諴在揚州幫辦軍務,為籌措江北大營的軍餉,在仙女廟等地創辦厘捐。”
又稱厘金、厘金稅。晚清實行的一種行商稅。在水陸要隘設立關卡,征收過往商品百分之一的捐稅,百分之一為厘,故名。 《清史稿·食貨志六》:“釐金抽捐,創始揚州一隅,后遂推行全國。 咸豐三年,刑部右侍郎雷以諴治軍揚州,始於仙女廟等鎮創辦釐捐。”
《文明小史》第十五回:“國家不裁釐捐,這些弊病總不能除的。”
鄭觀應《盛世危言·稅則》:“迨后天下多事,始創榷貨抽釐之制,藉資軍餉。釐捐最旺時,歲收二千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