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女長須嫁”。
⒈ 同“女長須嫁”。
引《三國演義》第五四回:“國太曰:‘男大須婚,女大須嫁,古今常理。’”
《兒女英雄傳》第二三回:“男大須婚,女大須嫁,這是人生大禮。”
清顧張思《土風錄》卷十三:“《指月録》:‘ 元豐間, 無為居士楊杰和龐公偈云:男大須婚,女大須嫁。’今俗語有之。”
女子長大成年即應當出嫁。在傳統觀念中認為這是倫常大事,不可違異。明.高明《汲古閣本琵琶記.第一二出》:「覆相公,男大須婚,女大須嫁。」《兒女英雄傳.第二五回》:「女大須嫁,男大須婚,男女別而后夫義婦順,這是大圣大賢的大經大法。」也作「女長須嫁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