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繼室jìshì
[second wife] 指元配死后續娶的妻子
m.⒈ 古代諸侯的夫人稱元妃,元妃死后,次妃代理內事,叫“繼室”。 《左傳·隱公元年》:“惠公元妃孟子。
引孟子卒,繼室以聲子。”
⒉ 后世凡正室亡故,侍妾扶正,亦稱繼室。
引宋張齊賢《洛陽搢紳舊聞記·張相夫人始否終泰》:“張相共獲婦女十餘人,獨寵待士子之妻深厚。數歲, 張之正室亡,遂以士子之妻為繼室。”
清嚴有禧《漱華隨筆·封繼妻》:“蘇廣陵人,本貴溪妾,以嬖立為繼室。”
⒊ 續娶;續娶之妻。
引宋葉適《張令人墓志銘》:“新有田五畝,夫之伯氏鰥也,將繼室,而不得具禮,夫人曰:‘鬻此田耳。’”
《水滸傳》第九八回:“那仇申頗有家資,年已五旬,尚無子嗣,又值喪偶,續娶平遙縣宋有烈女兒為繼室。”
李廣田《金壇子》:“老紳士的夫人早已去世,為了看守家里的財產,老紳士還特地娶了一個繼室。”
原配死后續娶的妻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