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財物買通他人。
引《魏書·顯祖紀》:“其有祖、父假爵號貨賕以正名者,不聽繼襲。”宋孔平仲《續世說·自新》:“齊王洪軌,為晉壽太守,多賕贓賄,為州所按……后為青冀二州刺史,悔為晉壽時貨賕所敗,更厲清節。”
⒉ 用以買通他人的財物。
引宋胡宿《禁內降詔》:“交通請託,巧詐營為,陰致貨賕,密輸珍玩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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