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勾取靈魂。
引魯迅《朝花夕拾·后記》:“因為他幫同勾魂攝魄,大家就稱之為‘無常’;又以其本是生魂也,則別之曰‘陽’,但從此便和‘活無常’隱然相混了。”
郭沫若《虎符》第二幕:“魏王 :聽說他有一項本領,能夠勾魂攝魄。”
⒉ 極言其有吸引人的魅力。
引《黑籍冤魂》第十五回:“那僕人一聽,鄉音入耳,已是關心;更兼那燕語鶯聲,勾魂攝魄,要走哪里走得過去?”
《人民文學》1978年第1期:“因為我發現,美人在歡笑時,其形象固然動人,能勾魂攝魄,但一變臉,也能使人魂飛魄散,怪可怕的。”
具有吸引人的魅力,使人為之迷戀。